黄先生-建议设立共享单车租赁点

    信件主题: 黄先生-建议设立共享单车租赁点
    来信人: 黄亮 来信日期: 2021年10月07日 来信编号: DH202110070233
    信件内容: 因新铺社区城市风景小区西门门口长期未设立共享单车租赁点,给附近市民租用共享单车带来不便,建议相关部门在此处设立共享单车租赁点,以便市民及时租借。
    信件回复: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经现场勘察,新铺社区城市风景小区西门门口路段坡度较大,综合各方因素,暂不宜在其门口建共享单车停放点,但附近平缓处建有共享单车停放点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    回复时间: 2021年10月13日
    评价: